前方,公安防控疫情
后方,有人却在捣乱

近日,桂林市公安局临桂分局接到群众报警,称其家中现金首饰被盗。接警后,庙岭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。



▲嫌疑人陈某






温馨提示
因报假案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性,已经构成刑事犯罪的,则需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:
(一)
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。
(二)
投放虚假的爆炸性、毒害性、放射性、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。
(三)
扬言实施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。
来源:平安临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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